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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申请

 

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入会指南

会员是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基础和主要服务对象,所以发展会员及为会员服务是协会的首要任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工作,规范会员管理制度,依照《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

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会员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协会正式登记并批准、接受协会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的青少年校外活动机构或组织。

二、基本条件

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制,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会员基本条件:

1.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

2.自愿向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提出入会申请;

3.在全省青少年宫业务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理事基本条件

1.是协会会员单位,入会时间在一年以上;

2.严格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3.积极参加并配合协会的各项活动,履行理事职责和义务;

4.坚持公益性,在全省青少年宫业务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协调发展,能够发挥行业示范作用;

5.能够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6.及时交纳会费;

7.协会理事原则上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当单位法人代表不能出任时,可由其指定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三)常务理事基本条件

1.是协会理事单位,担任理事单位时间在一年以上;

2.经二到三名理事单位共同推荐;

3.严格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4.积极参加并支持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活动,认真履行常务理事职责和义务;

5.坚持公益性,在全省青少年宫业务领域中具有较好影响和代表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协调发展,发挥行业示范作用;

6.为青少年社会教育事业开拓创新、尽职尽责,积极奉献;

7.能够热心为行业公益事业服务,认真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反映会员的意见及要求;

8.及时交纳会费;

9.协会常务理事原则上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当单位法人代表不能出任时,可由其指定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三、权利

(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有权根据大会决议精神,独立开展工作;

(七)依照规定,享有使用协会VIP系统的权力。

四、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利益;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并支持所在省级青少年宫协会工作。

五、入会程序

(一)提交《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入会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公章并提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文字介绍和单位标志性建筑物的照片;

(二)申请单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如同意入会,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向申请单位下发同意入会的正式批复;如不同意入会,秘书处将告知原因;

(三)交纳会费;

(四)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六、会员变更、退会及除名

(一)会员变更或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七、会员编号

为便于会员的统一管理,申请人经批准入会后即获得全省统一使用的编号。编号在会员证书上标明并记录在档案中。各单位的编号永久使用,因违法、未履行会员义务等情况而取消资格的,将注销其编号,被注销的号码原则上也不重新使用。编号由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秘书处统一确定编制规则。

八、会员证书和标牌

会员证书和标牌用于证明会员单位的身份,由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秘书处统一制作并发放。会员单位需按照《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标牌使用和管理规定》正确使用标牌。

九、会员管理

(一)未经协会许可,会员单位不能代表协会对外联系工作;

(二)会员单位应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与协会沟通情况的联络员,并根据《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开展日常工作;

(三)会员单位的负责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

(四)会员一年不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或不按时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取消会员资格;

(五)凡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者,由秘书处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十、会员服务

(一)通过网络、通讯和刊物等免费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二)提供交流、培训、研究、咨询、中介和各类项目服务;

(三)为会员单位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发展环境,代表和维护会员利益;

(四)研究制定有利于行业整体发展的各种标准并实施认证;

(五)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

十一、会费

会费是协会在国家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据章程收取的款额。收取会费工作是增强会员的协会意识、解决协会活动经费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会费标准

会   员:500元/年

理事会员:800元/年

常务理事:2000元/年

(二)交费时间

1.会员须在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纳当年的会费;

2.新入会的会员须在收到入会通知书后20天内交纳当年会费;

3.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交纳会费者,须提交书面材料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十二、评估和表彰

(一)由协会组织专家对全省青少年宫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按照其制定的标准体系进行认证和评估。

(二)由协会推荐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参加“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的评选表彰。

十三、其它

(一)本办法自协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户名: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

账号:800248111914017

开户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


附件: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入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