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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3-22 | 来源:朝晖网 - 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 点击数:115

各市州团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文明办、少工委,各地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群艺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少年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我省少年儿童文化生活,充分展示少儿艺术教育成果,发掘少儿艺术潜力,团省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文明办、省少工委、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提升少年儿童文艺素养,丰富少年儿童文化生活,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活动主题

中国梦·少年梦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文明办、少先队湖南省工作委员会、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

2.承办单位: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共青团湖南省委新媒体中心、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潇湘晨报、湖南教育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3.大赛组委会:本次大赛设大赛组委会(见附件1)和分赛区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是本次大赛的领导机构,负责大赛方案制定、启动、宣传等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总决赛,指导和监督分赛区活动。分赛区组委会是当地活动的领导机构,各市州相关单位接本通知后联合组织成立,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制定当地活动实施方案,负责本赛区赛事启动、宣传等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第七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以市州选拔、全省总决赛的模式进行。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市州选拔、全省总决赛、评比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2016年3月):下发大赛通知,各分赛区成立组委会,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市州选拔(2016年4月至6月上旬):各分赛区组委会组织地方选拔活动。

3.全省总决赛(2016年8月上旬):在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总决赛。

4.通报奖励(2016年10月):评定奖项,发放证书。

五、大赛项目

比赛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参赛人数5人以上为集体项目)。

1.个人项目

(1)舞蹈:分中国舞、现代舞(街舞、爵士舞与拉丁舞)两项,分项评奖;时间4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单曲单碟)。

(2)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等;时间4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单曲单碟消原声)。

(3)器乐:分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两项,分项评奖;时间4分钟以内,演奏一首乐曲,曲目不限,自备服装、道具、不要求伴奏。除钢琴、古筝外其他乐器由选手自备。

(4)绘画:国画、水彩、水粉、素描(不提供静物)等;国画的纸张规格为四尺对开宣纸;水彩、水粉画的纸张规格为4开素描纸;市州选拔赛以作品参赛,省总决赛的参赛作品须当场完成,概不退还;省总决赛现场比赛时间两个半小时,除比赛用纸外,其他绘画工具自备。

(5)书法: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软笔书法纸张规格为66cm×66cm,硬笔书法纸张规格为A4大小;市州选拔赛以作品参赛,省总决赛的参赛作品须当场完成,概不退还;省总决赛现场比赛时间一个半小时,幼儿组每副参赛作品不能少于6个字;其他组每副参赛作品不能少于10个字。除比赛用纸外,其他书法工具自备。

(6)故事大王:各组别少年儿童根据年龄特点,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相应的故事参加比赛;时间5分钟以内,内容不限,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单曲单碟消原声)。

(7)球类:分羽毛球、乒乓球两项,分项评奖,限少儿二组、少儿三组选手参加,男女分组比赛;各组别报名人数超过16人(含16人),方可进行全省总决赛;具体比赛事项由省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2.集体项目

(1)舞蹈:时间8分钟内,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单曲单碟)。

(2)声乐:时间8分钟内,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单曲单碟消原声)。

(3)器乐:时间8分钟内,演奏一首乐曲,曲目不限,自备服装、道具、不要求伴奏。

(4)表演:时间8分钟内,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单曲单碟消原声)。

集体比赛各项目参赛节目5个以上(含5个),该项目才进行全省总决赛。

六、参赛报名

1.报名对象

全省各地4至15周岁的少年儿童本着自愿原则均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选手年龄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

2.比赛组别

各项目分4个组,分别是:幼儿组(4—6周岁)、少儿一组(7—9周岁)、少儿二组(10—12周岁)、少儿三组(13—15周岁)。

3.报名方法及费用

(1)参赛选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分赛区组委会报名参加分赛区选拔。未设分赛区的市州可到相邻赛区组委会报名参赛。

(2)报名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3),并交两张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

(3)根据湘价函〔2010〕13号文件精神,分赛区选拔个人项目报名费每人每项50元,集体项目报名费每人每项30元;全省总决赛个人项目报名费每人每项120元,同一选手限报一个比赛项目;集体项目报名费每人每项50元,总决赛集体项目报名费上限为1000元/节目。同时报集体和个人两项,报名费为170元/人。

4.总决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22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胡泊、陆露、宋芝芳,联系电话:0731-88776992,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邮编:410004)。

(3)市州分赛区选拔的具体报名时间、办法由分赛区组委会安排。

(4)各分赛区组委会将总决赛参赛选手名单于2016年6月27日前邮寄或发电子版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七、评比奖励以及相关事项

1.全省总决赛奖项

个人奖项:各项目各组别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金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5%,银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0%,铜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5%。组委会可根据参赛选手人数对奖项作适当调整。

集体奖项:各项目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组委会可根据参赛节目个数对奖项作适当调整。

指导老师奖:最佳指导老师均为个人金奖和集体一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老师(个人金奖节目、作品每个限报1名最佳指导老师,集体一等奖节目每个限报2名最佳指导老师)。

组织奖:最佳组织奖与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工作人员奖:优秀工作人员若干名。

2.全省总决赛评奖办法

大赛组委会邀请省内著名的艺术家、专家担任评委,各项目专家评委人数至少3人以上,其中1/3的专家评委必须具备一级演员或正高以上专业职称。评委现场打分,现场分组公布成绩。大赛获奖结果将在湖南共青团网、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朝晖网、少年湖南微信平台(微信号:snhn1013)公布。

3.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享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参赛选手根据自愿的原则参与比赛,一经比赛,即表明接受上述约定。

4.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总决赛获奖集体或个人至省级电视台参加2017年全省少儿春节晚会。

5.参赛选手以自愿的原则均可参加在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文体台进行的文体之星网络展演活动。其参加办法由省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活动是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认真组织,做好活动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安全工作。

2.因地制宜,形成特色。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地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情况和特点,结合本次活动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使本次活动精彩纷呈。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共同打造“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活动品牌。

4.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参赛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充分体现少年儿童积极进取的特点。

大赛其他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发文通知。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附件:1.第七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七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报名表(个人)

   3.第七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报名表(集体)

   4.第七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总决赛报名汇总表(个人)



附件下载:湘团联〔2016〕7号_关于举办第七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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