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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7-04 | 来源:朝晖网 - 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 点击数:44

各市州团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文明办、少工委,各地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群艺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丰富我省少年儿童的业余文化生活,充分展示少儿艺术教育成果,选拔优秀少儿艺术人才,团省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文明办、省少工委、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提升少年儿童文艺素质,丰富少年儿童校外文化生活,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活动主题

红领巾相约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文明办、少先队湖南省工作委员会、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

2.承办单位

湖南省青少年宫协会、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潇湘晨报、湖南教育电视台、长啦网。

3、大赛组委会

本次活动设大赛组委会和分赛区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是本次大赛的领导机构,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方案制定、启动、宣传及总决赛等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分赛区活动。分赛区组委会是当地活动的领导机构,由当地组织者组成,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制定当地活动实施方案,负责本赛区方案制定、启动、宣传等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比赛时间安排

第四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以市州选送、全省总决赛的选拔模式进行选拔。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市州选送、全省总决赛、颁奖表彰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2013年6月下旬):下发大赛通知,各分赛区组委会成立,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

2.市州选送(2013年6月下旬—9月下旬):各分赛区组委会组织地方选拔活动。

3.全省总决赛(2013年11月中旬):在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总决赛。

4.颁奖表彰(2013年12月):在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颁奖活动。

五、大赛项目、要求

比赛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各项目参赛人数5人及以上为集体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舞蹈

(1)分民族舞和现代舞两项,分项评奖;

(2)时间4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单曲单碟)。

2.声乐

(1)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等,任选一项;

(2)时间4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单曲单碟消原声)。

3.器乐

(1)分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两项,分项评奖;

(2)时间4分钟以内,演奏一首乐曲,曲目不限,自备服装、道具、不要求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选手自备。

4.表演

(1)朗诵、主持、戏曲、曲艺、讲故事等,任选一项;

(2)时间3分钟以内,内容不限,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单曲单碟消原声)。

5.绘画

(1)国画、水彩、水粉、素描(不提供静物)等,任选一项;

(2)国画的纸张为四尺对开宣纸;

(3)水彩、水粉画的纸张规格4开素描纸;

(4)市州选拔赛以作品参赛,省总决赛的参赛作品须当场完成,概不退还;

(5)省总决赛现场比赛时间两个半小时,除比赛用纸外,绘画工具自备;

6.书法

(1)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任选一项;

(2)纸张尺寸为66cm×66cm;

(3)市州选拔赛以作品参赛,省总决赛的参赛作品须当场完成,概不退还;

(4)省总决赛现场比赛时间一个半小时,除比赛用纸外,书法工具自备;

7.球类

(1)羽毛球、乒乓球任选一项;

(2)具体比赛规则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3)羽毛球比赛限少儿四组参加,乒乓球比赛限少儿二组、少儿三组参加;

(4)幼儿组、少儿一组不参加球类比赛。

(二)集体项目

1.舞蹈

民族舞、拉丁舞任选一项;

2.声乐

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等,任选一项;

3.器乐

民族器乐、西洋器乐任选一项;

4.表演

课本剧、朗诵、戏曲、曲艺等,任选一项。

六、参赛报名

1.报名对象

全省各地4岁至16岁的少年儿童均可本着自愿原则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2.比赛组别

各项目分5个组,分别是:幼儿组(4-6岁)、少儿一组(7-8岁)、少儿二组(9-10岁)、少儿三组(11-12岁)、少儿四组(初中1-3年级)。选手组别计算至2013年8月31日。

3.报名方法及费用

(1)参赛选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分赛区报名参加分赛区选拔。未设分赛区的市州可到相邻赛区报名参选。

(2)报名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交纳两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

(3)根据省物价局湘价函〔2010〕13号文件精神,市州分赛区组委会进行选拔,选手初选个人项目报名费每人每项50元,初选集体项目报名费每人每项30元;全省总决赛个人项目报名费每人每项120元,每增报一项加60元,集体项目报名费每人每项50元,总决赛集体项目报名费上限为1000元/节目。同时报集体和个人两项,就高不就低,报名费为170元/人。

4.总决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电话:0731-88776992,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邮编:410004),联系人:胡泊、杨靖。

(3)市州分赛区的具体报名时间、办法由分赛区组委会安排。

七、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1.全省总决赛奖项

(1)个人奖项:各项目各组别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金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2%,银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3%,铜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5%。

(2)集体奖项:各集体项目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原创节目奖2名。

(3)指导老师奖:最佳指导老师均为个人金奖和集体一等奖节目的指导老师(个人金奖节目每个限报1名最佳指导老师,集体一等奖节目每个限报2名最佳指导老师)。

(4)组织奖:最佳组织奖若干名。

(5)工作人员奖:优秀工作人员若干名。

2.全省总决赛评奖办法

大赛组委会邀请省内著名的艺术家、专家担任评委,各项目专家评委人数至少3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专家评委必须具备一级演员或正高以上专业职称。评委现场打分、签名,现场分组公布成绩。大赛获奖结果将在湖南共青团网、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朝晖网、大湘网和长啦网公布。

3、省组委会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活动参加者根据自愿的原则参与活动,一经比赛,即表明接受上述约定。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注意安全。本次活动是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认真组织,做好活动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安全工作。

2.因地制宜,形成特色。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地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情况和特点,结合本次活动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使本次活动呈现丰富多彩的局面。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共同打造“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活动品牌。

4、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参赛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充分体现少年儿童积极进取的特点。

大赛其他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发文通知。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附件:

第四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总决赛报名汇总表(个人)(2).doc

第四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报名表(集体)(2).doc

第四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总决赛报名汇总表(集体)(1).doc

第四届湖南省少儿才艺大赛报名表(个人)(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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